南靖县人防事业全面发展
来源:南靖县人防办 时间:2013-11-04 15:44
  今年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防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人民防空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把握城市发展机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使全县人防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一)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人防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人民防空法》及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民防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人民防空法,维护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活动的开展深受群众的好评。二是积极做好初中生人防知识普及工作。在县城区中学开设了人防知识课程,免费提供人防知识教材2000册,全县初级中学人防知识开课率100%。三是结合“9.18”防空警报试鸣开展爱国主义集中宣传教育日活动。9月18日上午结合全市防空袭警报统一试鸣,协同县教育部门组织县城区各中小学开展了防空袭安全疏散演练活动,设立人防法规政策咨询台,发放法规知识及人防执法宣传资料千余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指挥通信设施建设和管理,指挥通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按照市国动委《关于做好城市防空袭预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以县政府、县人武部的文件印发了《南靖县人民防空袭预案》,并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了我县城市防空袭预案。二是根据县城区域的需要新增一体化电声警报器3套,并于9月18日上午10:00至10:30,组织开展了防空警试鸣活动, 这是南靖县级第六次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县城区防空警报鸣响率、覆盖率均达到100%。
  (三)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有较大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依法开展人防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一是健全人防法制机构,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做到“三懂”,即懂执法程序,懂执法依据,懂执法艺术。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严格履行专家论证、公示、报批等合法程序,共收缴***万元易地建设费,做到应收尽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四)规范减免易地建设费审核,服务民生项目建设。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人防办做好我县校安工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核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国办发[2009]34号、闽价房[2008]343号、闽政办[2009]161号相关规定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核手续,经审核上报市人防办审批,获市人防办减免易地建设费118万元,服务我县校安工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一批民生项目建设。
  (五)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常抓不懈,人防工程实施有效管理。
  一是落实了检查制度。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维护管理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每周星期五定期对人防工程例行检查的制度,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二是对现有的人防工事内部的整洁、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保证了各项设施的安全性和战备能力。三是规范人防地下室就地建设审批,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今年审批就地建设人防地下室面积计*****平方米。
  (六)加强防空防灾结合工作,“两防”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人防专业队伍,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力量支持;按城市人口3%的比例配建7种人防专业队工程:由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通信、运输七个队组成,建立人防综合应急专业救援队伍30人。平时组织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和专项演练,掌握较强的专业技能,具备在战时担负各项任务的能力。二是建设人防警报平台,实现灾情警报的及时发放。
 
(南靖县人防办 刘传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