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防资产管理提高人防资产效益
来源:漳州市人防办 时间:2013-06-15 16:43
  加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人防资产”),提高人防资产综合效益,确保人防资产增值保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防工作面临的一个严峻和现实的问题。各级人防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抓住市场契机,盘活人防资产,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人防资产开发利用、增值保值的新渠道、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实现人防经济新的发展和跨越。
 
盘活人防资产加强公用人防工程建设
 
  各类人防工程及其口部管理房在人防资产中占有量最大、比例最高,其开发利用和增值保值的空间也最大,因此,要发展人防经济,必须盘活人防资产,加强公用人防工程建设。
  一是要摸清人防资产。对人防资产要做到“三清”:一是资产清。要定期组织人员对人防资产进行清理和检查,真正做到了如指掌;二是产权清。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人防工程及其口部管理房,没有办理权属登记,资料不全,数据不清,档案不齐,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强汇报、沟通、协调,依法办理各类人防工程及口部管理房权属登记;三是价值清。对现有人防资产要进行价值评估,认真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做到帐物相符。
  二是要盘活人防资产。要发展人防经济,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通过市场机制搞活人防经济,使人防设施成为服务经济社会的有效平台,使人防资产成为人防再发展的重要资本。然而,由于法律禁止性规定,行政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能担保,不能抵押贷款,使得大量的人防资产不能成为人防再发展的重要资本,制约了人防经济的发展。一些地区的人防部门通过组建国有投资公司,将人防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划转至公司,将地下空间开发权、拍卖权、使用权、管理权等授予公司实行归口统一管理,以市场经济的思路自主经营人防资产,就能有效地盘活人防资产,搭建融资平台,破解人防经济发展的瓶颈。
  三要大力加强公用人防工程建设。要用经营国有资产的理念管理和经营人防资产,让人防资产从单纯消耗型向增值型、效益型转变,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公用人防工程建设。一是要在盘活人防资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加强公用人防工程建设。当然在选择合作伙伴、经营主体、经营方式时,必须对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由集体进行决策,避免人防资产经营开发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还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掌握市场动态,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人防部门或所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要充分利用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建设公用人防工程。中发〔2001〕9号和〔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对收取易地建设费的条件、程序以及易地建设费的用途作了明确的规定,人防部门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只能专项用于就近易地建设人民防空工程。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近十年来,各级人防部门收取了大量的易地建设费,只可惜大部分的易地建设费,躺在当地财政的帐户上,并没有及时建设公用人防工程,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贬值。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2年是7703元,2012年是24565元,十年间增长了近3.2倍;人均GDP2002年是9398元,2012年是38354元,十年间增长了4.08倍。 由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向实体经济注入了大量的流动性,人民币出现了对外升值,对内贬值的现象,导致国内不动产的资产价格大幅提升,十年间增长了3至5倍,而各级人防部门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却有相当部分得不到充分利用,没有及时建设公用人防工程,人防资产不仅不能保值增值,反而造成了极大贬值,影响了人防事业的发展和人防经济的壮大。因此,各级人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大力加强公用人防工程建设。
 
抓住市场契机增加人防资产市场容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乡镇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给人防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人防部门一定要抓住市场契机,发展壮大人防经济,增加人防资产的市场容量。
  一是要认真编制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范围和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年限基本一致的一种规划,各级人防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人防工程规划的重要性,切实将本地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纳入人防工程规划,尤其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绿地、水面等规划一定要充分考虑人民防空的需要,对有可能自已开发建设公用人防工程的,更要优先考虑列入人防工程规划。只有人防工程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中的重要道路、广场、绿地、水面等地下空间的开发,才能给公用人防工程的建设提供机会和平台。
  二是要积极参与地下空间的开发。积极参与地下空间开发,是增加人防资产市场容量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级人防部门要以现有人防资产为依托,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要充分利用收取的易地建设费,选择位置好、潜力大的地点,利用融资平台,加大地下空间和相关地面建设项目的自主开发力度。
  三是要抓住市场契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要想抓住市场契机,必须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尤其是对需要改造的地下人防工程,要充分利用位置优势和商业潜力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改造和扩建,以增加人防资产的容量。如漳州市某公用人防工程原租给甲公司,因漳州古城保护的需要,须将该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功能整体转换为停车场。漳州市人防办抓住市场契机,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与甲公司沟通,坚持以战备、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优先,以合作双赢为基础,以合同约定为原则,有理有节,步步推进,及时与甲公司终止了原租赁合同。并通过与古城保护开发公司协商、谈判,及时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和《某人防工程改造建设协议书》,最大限度减少了该人防工程因平时功能改变带来的损失,有力地支持了古城保护示范片工程的建设,也使漳州市人防办在市区最繁华地段增加了约1500平方米左右的旺铺,人防资产的容量和平战结合效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四是要引入竞争机制。人防工程及其地面管理房的平战结合,一定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入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价高者中标,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平战结合效益,提升人防资产容量。如漳州市有一人防小楼,原租期为十年,年租金只有11万多元。2011年初,该小楼租期界满,漳州市人防办通过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招投标,年租金提高至55万多,增加了4倍,大大提高了平战结合的效益。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人防资产管理风险
 
  大家都知道,人防资产的效益来自多方面,但管理显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如何向管理要效益,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人防资产管理风险,是提高人防资产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
  目前,各地人防资产管理部门对人防资产的管理还比较粗放,人防工程租赁合同中存在大量的缺陷,潜在许多风险。如工程维护管理站或平战结合部门以自已的名义对外订立人防工程租赁合同,因主体不合格,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在租赁合同中要求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支付给出租人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押金,并约定如承租人违约,取消保证金或押金。殊不知,保证金或押金实质上是担保性质,并不能起到制裁违约的作用。如承租人违约,保证金或押金并不能取消,只能抵扣承租人的债务;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或由人民法院仲裁”,由于《经济合同法》已废止,法院不负责仲裁,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另外担保行为无效,合同期太长,装修方案及图纸未经同意和备案,对不可抗拒、违约责任、期满移交等事项约定不清、也很容易引起合同风险,造成人防资产的损失。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人防资产管理风险,才能确保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防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漳州市人防办 江根发、何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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