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要建防空地下室 鼓励开放供纳凉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时间:2013-02-10 00:00
确不能修建的,应缴纳异地建设费

  提到防空洞,很多人首先联想到的可能是阴暗潮湿,一片灰色水泥墙壁的暗室。但事实上,现代的防空洞早已不是这样。比如金满地这样的地下商业街,商场里的地下超市,地下停车场等,都是人防工程。昨日,记者从省人防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省政府、省军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街等,同时还鼓励开放人防工程作为市民免费避暑纳凉、休闲娱乐场所。

  利用公共绿地等修建地下停车场

  “地表土地资源有限,做好地下空间的规划,有利于缓解地面经营空间紧张、交通拥堵等问题。”省人防办总工程师谢晓清介绍。该《意见》提出,要积极合理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结合完善城市功能,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商业繁华地段、地下交通干线和地下综合体,规划、建设大、中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做好防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地下商业街等类型的人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商业、交通等方面的需要。

  在不影响人防工程安全保密的前提下,还可开放人防工程作为市民免费避暑纳凉、休闲娱乐场所、国防教育基地等,方便和丰富市民生活。为强化人防工程的规划和管理,该《意见》提出,人防部门要参与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等。

  杜绝商品房打减免政策“擦边球”

  据介绍,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确不能修建的,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但最近我们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擅自减免了易地建设费。”省人防办总工程师谢晓清说。

  按照国家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可享受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但在检查中,省人防办发现不少商品房也打了“擦边球”,享受了减免政策。

  针对这些现象,《意见》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核和认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杜绝商品房屋建设享受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减免和平调、截留、挪用,不得将减免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

  此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也不得以免缴易地建设费为由拒建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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