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下空间“分层设权”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时间:2012-02-27 00:00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正式出台《无锡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和登记办法(试行)》,并且开始审批和登记市区范围内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办法》明确,新建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采取公开出让方式,参照地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操作。其中,单建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单独操作,结建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与地上工程捆绑操作;对批准后变更核准面积的,经规划重新核准后,按原出让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地上地下空间,“身份证”自然有所不同。《办法》明确,将采用“分层设权”办法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类型标注“地下”身份;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的房屋产权凭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涉及产权分割登记的,参照地面土地使用权登记程序办理。

  为鼓励地下商业空间的开发,《办法》也制定了合理的土地价格:负一层土地出让金按照其地上土地使用权成交楼面地价的50%确定,负二层按负一层的50%确定,并依此类推;对单建地下空间商业开发工程,负一层土地出让金按照所在区域区段基准地价对应用途楼面地价(容积率2.0)的50%确定,负二层金按照负一层的50%确定,并依此类推。

  对于《办法》实施前经批准建成的地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用途进行商业开发的,在符合设计规范,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并在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前,先征得市发改、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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