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和规划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11-11-22 00:00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广州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制定了《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对本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用地、工程建设、产权登记、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该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发展地下交通、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关于地下空间租售管理方面,该管理办法提出,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在工程建设中应当保证地面以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

  万庆良在会上指出,为有效突破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瓶颈,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要科学高效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规模和整体品质。一要全方位规范地下空间管理。通过制定《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对地下空间开发行为的控制和引导,全方位规范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二要加快完善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规划部门要紧紧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地下空间规划的特殊性,加快地下空间规划的组织编制,推进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规划协调统一。三要严格落实地下空间管理措施。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管理办法》的落实。特别是在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取得方式上,要结合广州实际,勇于先行先试,妥善解决好停车难、地铁建设资金需求大等问题,促进广州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促进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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